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00号)文件精神,学校准备开展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必须是2014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的教学成果。
2.省级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各高校组织推荐的成果应能够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3.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201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教高〔2015〕1033号)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4.同一所学校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河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结项证书、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除成果报告外电子档为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上述第1项《推荐书》单独成册,第2项材料需另外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提交第1至4项全部材料电子档(U盘报送)。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
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以上申报具体要求填报、装订上述材料,并于5月16日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请勿延期,联系电话:2968863。
(附件详见个人信息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