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教师〔2017〕812号)精神,现将组织申报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
(二)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二、立项数额
我校将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6项。
三、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直接从事教师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中,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积累。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不能超过2个项目。已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4.项目成员中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比例不少于40%。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
5.优先考虑有前期研究成果以及直接从事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和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申报的课题。
(二)研究要求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新入职教育和职后的专业发展以及高等师范教育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领域开展研究,不在上述范围者将不予立项。
2. 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4.课题申报要根据本校的学科优势,以当前我国、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聚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各申报单位和人员务于10月9日上午12点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一式5份)、《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一式一份,按序装订成册)。联系电话:2968863